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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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標 公 告
項目編號:CYML2017G0925
1. 招標條件
"哈南公交職工公租房項目"已經(jīng)由哈爾濱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哈發(fā)改審批[2014]115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公交職工公租房工程竣工結算審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哈南公交職工公租房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2.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3 建設地點:哈爾濱市香坊區(qū)哈平路7.5公里處,中直糧庫、通糧庫、三精制藥公司圍合區(qū)域
2.4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5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所承擔的項目全部咨詢服務工作止
2.6 招標范圍:完成該項目工程結算審計咨詢服務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7 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工程造價審計規(guī)范、規(guī)程、行業(yè)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同時還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參加本次投標活動前3年內(2014年09月01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下同)無行賄受賄記錄,投標期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確定中標人并履行合同備案手續(xù)止的所有時間內,下同)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失信或異常名錄等僅限于投標人,不包括投標人下屬獨立法人或負責人性質的分公司,下同)、未被相關部門列入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沒有被相關部門限制投標或從業(y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需具備建筑經(jīng)濟或相關專業(yè)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參加本次投標前3年內無行賄受賄記錄;投標期間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且為投標人本企業(yè)在職人員;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均以投標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名詞釋義:本條所稱單位負責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yè)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負責人等對外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人;控股、管理關系是指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過50%;或者出資額、股份比例雖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決權足以對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產生重大影響;或者通過協(xié)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其他單位行為的關系,如集團公司與下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 投標人在購取招標文件時必須向行政監(jiān)督部門做出承諾,在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保證不發(fā)生任何違紀違法行為;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 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標登記獲取招標文件
4.1 投標人可以按照本招標公告要求,根據(jù)本企業(yè)資質和承擔工程的實際能力,自由購取本項目招標文件。為保證招投標工作的順利實施,投標人在登記購取招標文件時應向招標人提供滿足上述資格要求、與原件相符、加蓋投標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的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并裝訂成冊,同時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全責;
4.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攜帶有效的投標登記表、投標承諾、法人授權書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擬派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等符合本招標公告要求的所有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復印件,到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財務室進行投標登記,獲取招標文件;投標登記處聯(lián)系電話:4006998787-5(招標五部),逾期不予受理;
4.3 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自理;
4.4 如需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xù)費(含郵費) 100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寄送申請和郵購款(含手續(xù)費)后 2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詳見招標文件,地點為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16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
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wǎng)站(http://m.wecharlie.com)上發(fā)布。
7.其他
7.1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13號)的規(guī)定,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違法或者不當?shù)?、或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guī)規(guī)定的,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招標人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如出現(xiàn)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進行異議和投訴、以及惡意投訴、無理纏訴等行為的,將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將通過《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行賄受賄檔案進行查詢,近3年內(2014年09月01日至確定中標人并履行合同備案手續(xù)止的所有時間內)如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7.3投標登記表、投標承諾等請在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外網(wǎng)下載(http://www. hljcygl.com);
7.4 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它事宜,請與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聯(lián)系。
8.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市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
郵 編:150030
聯(lián) 系 人:劉瑩
電 話:4006998787-5(招標五部)18904884128
授權傳真:0451-84348303
授權E-mail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業(yè)網(wǎng)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09月25日
服務電話:400-699-8787
傳 真:0451-84348303
電子信箱:chenyizhaobiao@163.com
公司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麗江路4106號銀泰城寫字樓F座2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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